推进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时间:2023-02-15 09: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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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人发表了一些否定和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如“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以此来否定民营经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积极贡献。对此,习近平同志指出:“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必须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发展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从战略全局上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规划和部署,报告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许多新的重大论述,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已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又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促进了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环境形成,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健全。因此,发展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充分调动和激发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举措。
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和国家破除了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打开了大门。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必须长期坚持。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我国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形式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是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国家长期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地进入高新技术领域和新兴领域,部分民营企业已经在高新技术、新业态等细分领域处于领跑地位。一些中小企业坚持自主创新,瞄准高端市场,推出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和服务,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有效满足了社会需求。广大的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把握时代大势,坚定发展信心,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必将排除万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张卫平,中宏观察员、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