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质量发展政策环境 促进东北产业质量振兴

  • 发布时间:2023-02-13 13: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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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纲要》从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等八方面提出27项任务。其中,在“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任务中明确提出“推动东北地区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和质量振兴。”这是《纲要》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赋予的具体任务要求。结合《纲要》以及《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优化东北地区质量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质量振兴应重点做好以下五点工作:

  一是打造区域质量工程。依托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城市群开展质量协同发展试点,争创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推动不同类型城市根据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城市质量发展战略,优化城市质量发展环境。鼓励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商标和区域品牌,促进产业质量振兴。

  二是健全质量分级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围绕产品性能、技术能力、用户需求等制定质量分级标准,运用检验检测、合格评定、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对重点产品试点开展质量分级评价,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发布机制。以机械、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专业化质量分级为试点,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三是提高质量服务能力。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发挥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和品牌服务供给。发挥国家、省级各类产业创新中心作用,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推广应用。支持专业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鼓励为企业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标准验证、质量诊断、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高水平质量标准供给,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立消费者投诉、产品召回等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行业对共性质量问题进行警示和改进。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联合惩戒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推动构建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是营造质量振兴文化。积极开展质量兴业、质量比对、品牌培育等活动,总结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推动行业检验检测实验室向公众开放,提高全民质量意识。(作者:韩亮亮,辽宁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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